依法统计 应统尽统 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程
<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5em; margin-bottom: 10px;"><span style="font-size: 14px;">近年来,丹江口市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市统计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统计治理效能不断完善,依法统计观念不断提升,在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市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还存在镇办和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统计执法检查队伍不强,统计执法检查环境不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统计法治建设的健康长效发展。作为统计部门,应当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统计调查、统计监督三大职能,积极构建依法统计、应统尽统的工作局面,为加快推动丹江口市“拥江发展战略”实施,建设“‘两山’示范市、魅力新水都”,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进入百强”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重要性<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span style="font-size: 14px;">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在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在中央深化改革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可信,确保党和政府公信力不受影响。2021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要求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以上种种都释放出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的强烈信号,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统计部门反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作用越发凸显,数据的真实、准确直接关乎到地区经济发展走势,我们要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视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程,共同创造更加优良的统计环境。<br/></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二、靶向发力加强统计普法宣传<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span style="font-size: 14px;">要深刻领会并熟练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社会知悉统计法律法规、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惩统计违法行为的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一是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统计法》进党校,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纳入全市各地各部门中心组学习的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学法用法守法以上率下。二是要牢牢抓住统计人员这个“重点”,将《统计法》列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的必讲内容,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剖析领学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使统计人员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提高镇办、企业、部门统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三是要牢牢抓住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这个“基础”,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宣传统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以更加容易接受、通俗易懂、记忆深刻的方式促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br/></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三、增强意识加大依法治统力度</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span style="font-size: 14px;">必须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压实依法治统责任,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力度。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履行好依法统计责任。二要抓住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完成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统计数据核查等工作任务;要结合经济运行特点,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常规执法检查;要在普查报表及年报、定报等上报的截点,主动查处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调查单位上报报表的主动性。三是建强统计执法队伍,补充统计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实现科学合理的人员搭配和梯队建设,锤炼青年骨干,补充新鲜血液,鼓励人才进步;在对统计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相互结合,在掌握业务知识的同时,还应该注重经验的积累,要把每一次执法检查工作做细做实做规范,使统计执法经得起推敲、结果处理经得起审查、执法质量经得起检验。<br/></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四、规范执法维护统计法权威</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span style="font-size: 14px;">做好统计执法工作,还要不断培养统计法治思维,促进各地各部门形成积极配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工作习惯,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一要主动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促进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提高对统计执法的重视程度,提高统计对象法律意识,主动争取市委、政府、纪检监察、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必要时要联合开展统计执法行动,上下齐心推进统计执法工作,有力地震慑统计违法行为。二要严格统计执法监督,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准确制定法律文书,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用好“三项制度”使之贯穿于统计执法全过程,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三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各类证据、法律文书、逻辑关系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的党纪政务责任,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曝光力度,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全面建立统计失信行为的通报和曝光制度,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提高统计违法成本,让调查对象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br/></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font-size: 14px;">(丹江口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刚)</span></p><p><br/></p><link rel="stylesheet" href="//www.hbrdcm.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O7T" id="wcn_editor_c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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