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21年2月28日正式开学上课,2021年7月4日放假。全学期共19周。
二、有关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周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2.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凡特殊情况需更改校历的,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对不严格执行校历、课程计划,违反作息时间的单位和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如出现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中小学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市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保障师生安全,但事后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确保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3.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家长意见,比照中小学校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