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定为医疗救助对象后,依申请救助办理流程主要包括本人申请、业务审核、待遇发放三个步骤。
(一)本人申请。救助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依申请救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办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根据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地和户籍地是否一致的情况,申报材料略有不同。
1.申请人参保地与户籍地(身份认定地)一致的,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依申请医疗救助申请表》、救助对象银行账户资料。
2.申请人参保地与户籍地(身份认定地)不一致的,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依申请医疗救助申请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及结算单或分割单(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出院小结、救助对象银行账户资料。
(二)业务审核。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初审后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待遇发放。医保部门材料审核完毕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将救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
依申请救助办理进度及结果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基层网厅依申请救助模块查看。后续,我省也将积极探索线上办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