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借道通行或在混行道路上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三)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路口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四)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瞭望,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五)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六)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七)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八)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九)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