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童陈某某(小樱桃)从8楼走廊窗户坠亡一案一审开庭过去近一个月后,该案于今日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5月18日10时许,澎湃新闻从小樱桃父亲陈长江处获悉,小樱桃的保姆吴秀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坠亡女童父亲陈长江告诉澎湃新闻,对于此判决结果不能接受,将选择(申请)抗诉。
据了解,案发时是吴秀芳到被害人家工作第七天,此前家政公司提供的简历称吴秀芳有“高级母婴护理师证”。
“刑事诉讼结束后,我会起诉追究开发商、物业公司和推荐保姆的家政公司的民事责任。”陈长江17日告诉澎湃新闻,“当时因为保姆有证,我们才放心把孩子交给她带,后来知道这个‘证书’花钱可以买到。”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6月14日,才21个月大的小樱桃被保姆遗留在电梯内此后坠亡,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保姆吴某某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秀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当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当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小区2幢3单元15楼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抢救于当晚死亡。吴秀芳当天主动向前来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