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市公交集团发布了 《十堰公交电子荣军卡使用指南》 进一步明确了 公交电子荣军卡的适用对象 使用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据悉,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1月9日印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中心城区公交车试运行方案》(十政办函〔2023〕61号),方案自2023年11月30日起实行。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市公交集团全力推进十堰公交电子荣军卡办理及使用工作。 全国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 十堰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常规线路城市公交车(新增常规线路参照执行)。 1.建档立卡。申请办理十堰公交电子荣军卡的优待对象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信息,经审核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将优待对象信息提供给市公交集团建档立卡。
2.应用软件下载。优待对象在本人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十堰公交”APP,输入建档立卡时登记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登录“十堰公交”APP。 3.申领十堰公交电子荣军卡。登录“十堰公交”APP后,实名绑定身份信息,申领十堰公交电子荣军卡。
4.乘车操作。打开“十堰公交”APP乘车页面点击蓝色“乘车”图标,勾选“十堰公交电子荣军卡”打开专属“乘车码”,扫码成功后车载卡机语音提示“荣军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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