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起,如果不经本人同意便将快递随意找人代签、存放至智能快递柜和服务站,相关快递公司将面临通报批评甚至罚款的处罚。“终于有人要替它们买单了。”听说有了这个规定,杭州市民王女士认为这一举措很有必要,因为过去一年,她在小区快递服务站接连丢失了一双球鞋、一支羽毛笔和一个小花瓶。
“代签和代存产生的收货问题,真的不少。”王女士算了算,2023年,她仅因出差无法及时到快递柜收货,就被迫交了数十次超时保管费。
收取快递,照理不该有“中间商”,是一件需要“亲力亲为”的事。根据国务院2018年3月2日发布的、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第四章快递服务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当面验收,依托于我们常说的“送货上门”。这个“门”,最初指的是收件地所在的家门、校门、单位门。上门后,还需要收件人本人或指定代收人面对面签收。这才算是完成了一次合规的快递运送服务。
但事实上,由于快递送达时间的不确定性,繁忙的“打工人”难免错开能亲手接收快递的时间,这就导致承担“代收”功能的智能快递柜和服务站点在各地越建越多。“送货上门”的“门”逐渐变成了快递柜门和服务点的门。
尽管不少快递业务公司内部也有规定需提前联系用户,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提高送件效率,快递员在代存后联系用户甚至不联系的行为占了不小比例。
“本质上来说,不经用户同意直接将快递送至快递柜,就是一种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一名在杭快递从业人员说。
而这种违规行为,即将面临明文规定的处罚。根据《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这意味着,要完成一次合规的送货,快递小哥需要在每一份快递送出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收件人,并取得配送同意。无论这个快递是何大小、贵重与否。
那么,从实际操作来讲,这可行吗?
在走访中,大部分市民对这一要求表示认可,也有部分觉得并无所谓。但快递从业人员提出了困惑。
“我们的服务群体,是高校学生。大部分快递到达时,学生们都有课程安排,如果真要‘一件快递一通电话’,那高校课堂恐怕要被扰了秩序。”在杭州市钱塘区一家顺丰服务点,一名负责人说。
在杭州市钱塘区高校园区,不到50米的路上就有3个快递服务点。潮新闻记者 徐添城 摄
浙江省绍兴市一名邮政快递员告诉记者,其所在的经营部,根据商家发货要求,将快递分为普通包裹和标准快递、特快邮件几类。“标准快递和特快邮件,大多为生鲜、电器或易碎品,这些需要我们一一电话联系,并且送货上门。普通包裹大多是网购平台等商家发出的货物,占比约为七成,这一类货物,我们大多会存放到快递柜和服务站点,再通知用户。用户如遇特殊情况要求取出,会直接联系我们。”他还补充,其所在的站点一天内需要派送的快递在15000件左右,平均每名快递员一天需要派三四百件。
在与几名快递员探讨时,他们都提出了相同的困惑——如果每一个快递都需要提前沟通,那送货效率是否会大打折扣,客户的体验感是否反而会大不如前?
可见,寻找规范和效率间的平衡点,将是新《办法》施行后快递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快递破损,都怪小哥吗?
谁在剥夺“快递尊严”
“它本来‘价格不菲’,但现在看来格外寒酸。”刘女士日前收到了自己盼望许久的一件冬季大衣,但到手时,包装袋已有不小破损。她说,这快递一看就没了“尊严”。
暴力分拣、暴力投递,向来让市民深恶痛绝。但许多用户将“火气”出在快递派送员身上,又让快递小哥们觉得委屈。
“我们是把大家的快递当‘宝’的,从我们手中送出的快递出了问题责任都在我们身上,哪敢随意抛扔、踩踏。”一名快递小哥向记者诉苦,“收到包装损坏严重的包裹时,我们还会特地重新包装。”
在行业从业人员看来,随着目前快递运输行业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暴力分拣、暴力投递的现象已经在慢慢变少。目前,除装车和卸车的过程还以人工为主外,其他的流程基本可实现机器操作。市民们遇到的快递破损现象,大部分来自人工操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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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用户一般不会留意到前道程序,他们接触的大多是一线快递员,理所当然认为是快递员的责任。”相比普通市民,反而是快递员们普遍认为,《办法》再次明确抛扔、踩踏快件行为需负法律责任,十分有必要。
事实上,近年来,快递业务公司也在对违规装卸进行自我监督。“我们公司聘请第三方对所有站点进行监控,定期抽查视频监督员工是否存在暴力分拣、扔货、装货等行为。如被查到,轻则罚款,重则辞退。”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一名地区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办法》中对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惩戒规定,不少业务公司认为,这能更大程度上约束快递从业人员的行为,减少快递损坏程度。但对“抛扔”一词的定义,目前并无规范,因此在具体施行过程中,可能还会面临争议。
“快递尊严”得不到尊重的另一面,还体现在用户信息的泄露上。《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记者从一名2023年刚调研过快递服务的学者处得知,目前,快递市场上还是存在不少信息泄露的情况。“据初步调研统计,一张用户面单信息在市场上可卖到1至2元。量一大的话,收益就会很大。在利益诱惑下,会有不少快递从业人员‘铤而走险’。”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负责人张守龙关注国内快递服务业发展已久。在他看来,这几年,为保护用户信息,许多业务公司也在想办法:比如,不少快递公司在单面上对客户的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做了适当隐藏,并使用虚拟号联系用户,这些都是保护隐私的有力举措。
“但快递业务公司在应用隐私面单上也有一定困难。一方面,如果完全隐藏重要信息,对快递员来说会降低派件效率,即使是通过扫码获得信息再派送,理论上也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时间,降低其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当消费者选择隐藏信息后,隐私运单的虚拟号码常常会出现被屏蔽或拒接,导致联系不上收件人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配送效率。”张守龙说。
1月9日,国家邮政局局长在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初步统计达1320亿件。这个数字,大致相当于2022年全球快递包裹业务量的69%以上。如此庞大的业务量,如果配备不了高效的配送速度,会极大影响用户的体验感。
此外,张守龙还认为,快递业上下游企业对各自掌握的用户数据共享不够,电商平台与寄递企业、寄递企业与驿站之间存在一定信息壁垒,也制约着隐私运单的推广。所以,如何既能保护隐私又能提高效率,进而全面推广隐私面单是行业需要解决的课题。
你我的快递
未来还将有啥变化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办法》中强调或新增的,诸如快递员需提前经用户同意才可将快递找人代签或存放进快递柜;快递员需保障快递物品安全、完整和及时送达;快递业务单位严禁泄露、滥用或非法交易用户信息等内容,都是针对十年间快递服务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做出的具体调整。
在他看来,这些规定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的,落地执行后将提高快递业整体服务品质。其中涉及到的一些具体处罚以及惩罚程度,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在邮政管理部门监督下,由快递公司平台来落实执行,这也是对快递服务行业本身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杭当了六年快递员的小刘确实已慢慢感受到,这两年,快递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变得更明确、更多元。就拿培训来说,以往公司一两个月开展一次的业务课堂,大多是传达最新政策、反馈用户评价,但现在,不定期会有邮政管理专业相关的院校教师上门授课,内容开始拓展为合理包装、环保设计等。
业内专家为快递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图片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提供
这在新《办法》中也有所体现。记者梳理发现,《办法》就“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引导用户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等。“这几年,快递物流业一直在探索对纸箱的循环化使用、塑料包装物的无害化处理。可以预见,在新要求下,未来市民们收到的快递,一定会有更环保的包装方式。”一名快递公司业务负责人说。
而对快递公司内部的管理,《办法》也提出了要求。在此前的邮政法和《条例》中,关于“安全管理”都有涉及,但《办法》给出的指示更为明确。例如,对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不再是“只言片语”地提及,而是对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总部快递企业提出具体的责任要求,细化了安全管理事项的内容。
再如,正如大家所知,我国现有快递企业主要的运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直营,一种是加盟。直营模式的代表是邮政和顺丰,其他大部分企业以加盟为主。而这些加盟企业,存在未获资质先营业的情况。新《办法》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同时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许可范围委托、受托经营快递业务,这无疑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期待在未来,我们的快递能穿上多层“保障外衣”,安全、准时上门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