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拿到手了,感谢你们的帮助,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收到欠薪的农民工纷纷向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打电话致谢。
2022年7月,李某某承包了丹江口市某产业园项目的钢结构工程,聘请张某、刘某某等工人从事钢结构、反吊顶工作。2022年11月,工程施工完毕后,李某某却将应发给工人的工资用于个人消费和工地日常开支,拖欠张某、刘某某等 36名工人工资共计56万余元。行政监管部门向李某某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他仍拒不支付。2023年6月29日,公安机关对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立案,同年8月28日,李某某主动投案。
可是,没有讨回的工资该怎么办?农民工们无奈之下,来到丹江口市检察院求助。“工资要不回来,这生活也是越来越艰难。”“辛苦打工了这么久却没有一点回报,要个工资怎么会这么难?”农民工们纷纷向检察官表达诉求,希望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
丹江口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为让工人们早日拿到工资。检察官多次与人社局、工会、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沟通协作,督促当事人多方筹款,尽快履行给付义务。针对农民工的讨薪诉求和激动情绪,检察官还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倾听意见,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
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12月13日,李某某将工人工资全额兑付。2024年3月21日,考虑到案件在提起公诉前,李某某已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自愿认罪认罚,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