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报知能力,提高市民群众对警报音识别能力,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2024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5分在我市城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放。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试鸣顺序: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间隔3分钟依次试鸣。 9时30分至3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9时36分至3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9时42分至45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特此公告。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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