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四上”企业高管购房奖补。在城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每套分别给予20㎡(副总经理级)、40㎡(总经理级)奖补。
2.留丹大学生购房奖补。在丹江口市创业就业的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城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每套分别给予20㎡、30㎡、40㎡奖补,或按专科生1万元、其他本科生3万元、“双一流”院校本科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予以资金奖补(机关事业单位仅限研究生以上享受)。
3.留丹大学生生活补贴。给予在丹创业就业的博士8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年、“双一流”院校本科生2万元/人/年、其他本科 1.2万元/人/年、专科0.5万元/人/年生活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仅限研究生以上享受)。
4.留丹大学生创业补贴。给予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按程序通过评审的)无偿扶持、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全额补贴、场租补贴、创新奖金补贴等奖补政策。
5.留丹大学生培训补贴。在丹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就业培训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创业就业培训补贴。
6.留丹大学生实习补贴。给予租用场地、设备费用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2万元/年;并提供一定的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5万元,并按照活动单位500元/人/年标准奖励。
7.留丹大学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二年。
8.留丹大学生提高待遇。大学生毕业录(聘)用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转正后工资高定一至两档(或一至两级);属人才引进的大学生,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在岗位聘任上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9.留丹大学生创业政策一事一议。对于在丹江口市具有补链强链性、创新引领性工业项目中创业的,或在乡村振兴项目中创业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从优商定支持政策。
10.优化服务。开辟留丹大学生在丹创业、就业绿色窗口,实行一件事打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