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进口机动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的其他机动车注册登记;
2、机动车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使用性质、小微型载客汽车变更迁出、迁入(电子转籍)、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发动机号、车架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损坏变更备案;
3、小型汽车转移登记;
4、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原则上抵押权人为本地的专业银行或机动车生产企业内部的金融机构);
5、机动车注销登记;
6、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7、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8、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9、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10、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变更、联系方式和住所地址变更;
11、核发、换发校车标牌;
12、电动自行车登记及相关业务。
1、驾驶证期满换证、补证、转入换证、降级;
2、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3、驾驶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
4、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