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将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为保障系统切换期间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业务停办范围和时段安排
1.2021年10月18日18:00起,停办医保参保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医保关系转移等业务。
2.2021年10月21日18:00起,停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业务。
3.2021年10月29日18:00起,停办线上线下、本地异地所有医保业务。
4.2021年11月5日9:00起,新系统上线运行,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如果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二、停机前业务提示及处理措施
1.2021年10月21日18:00医保征收业务停办前,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已核定的医疗保险费,避免切换期间出现在途业务。如未按时缴纳的医保费,在新信息平台上线后需重新核定。
2.2021年10月29日18:00前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医疗机构应在现医保信息系统中正常办理医保出院结算业务。
3.2021年10月29日18:00前未达到出院条件或因特殊原因无法结算的病人,应撤销患者医保入院登记信息,医保患者在系统停机期间的就医费用由医疗机构正常计费,待新信息平台上线后补办入院登记和医保结算业务。
4.停机期间新入院医保患者,医保患者在系统停机期间的就医费用由医疗机构正常计费,待新平台上线后医院再补办医保入院登记。
5.参保群众有门诊慢性病、特殊药品用药需求的,需在停机前或新信息平台上线后就医购药。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理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关于暂停医疗保险费征收的公告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通知,市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将于2021年10月18日18:00至2021年11月5日9:00统一切换到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全市医疗保险费的征收业务。现就有关征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10月21日18:00至2021年11月5日9:00,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业务。
二、2021年10月21日18:00前,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已核定的医疗保险费用,避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2021年10月21日18:00后,已核定未缴纳的医疗保险,需重新核定。
三、因停机原因而导致缴费单位和个人无法及时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系统开放后可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请缴费人根据自身权益需要,合理错峰分别到相关医保、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停机期间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0719-8628019、8629015、86290030719-6235476、6226901、62336430719-3232155、3246029、3246019
十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19-8113078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0719-8761138十堰市税务局东城经济开发区分局:0719-8875502十堰市税务局西城经济开发区分局:0719-8113310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0719-8315926十堰市武当山经济特区税务局:0719-566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