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十堰市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励广大人才创新创业、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堰市2022-2023年度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可准备申报材料。在我市“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及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具体选拔条件及报送材料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查询)。
各类优秀人才100名,其中十堰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0名、十堰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20名、十堰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70名。
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基层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分类选出优秀人才申报人选,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推荐人选由各地、各主管部门、各单位征求当地纪检监察、公安、征信、税务等部门意见,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由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文推荐。
对十堰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十堰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十堰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命名证书,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组织优秀人才开展体检和休假活动。
(一)综合报告。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情况。
(二)申报表格。填写《十堰市优秀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十堰市优秀人才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2022-2023年度十堰市优秀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3、4)及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基金资助、代表论著、论文前三页)。上述材料共一套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各地各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综合报告、申报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
乐文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话:8665733
杨娟娟(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话:8652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