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威慑力,8月16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荆楚雷霆”集中执行活动,对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奏响了“强制执行、旁听庭审、集中约谈”三部曲,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显著成效。
凌晨6点整,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随着丹江口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义清的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兵分两路奔赴执行现场,拉开了本次“荆楚雷霆”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突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拘传被执行人,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于上门未找到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向其在家的亲属表明身份、讲明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义务,让有代履行能力的亲属代为履行,或者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转告被执行人,督促尽快履行。
此次行动与以往不同,被带回的被执行人将作为“特邀嘉宾”,旁听市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庭审。
下午2点30分,执行干警将拘传回来的16名被执行人带至院大审判庭,旁听2起拒执犯罪案件的审理。除被拘传回来的被执行人,为扩大影响力,丹江口法院“特邀”18名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犯罪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汪某某诉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丹江口法院于2021年8月2日判决张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汪某某货款194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2192.81元。但因张某某未按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根据汪某某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21年11月30日,市法院执行干警组织汪某某、张某某进行调解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张某某仅还款25000元后便不肯继续还款,逃避执行。2023年2月至3月期间,张某某多次收到工程款后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收入,仅向法院标的款账户支付了4万元,隐匿财产情况,将剩余款项挪作他用,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5月,市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搜集固定证据后,将张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到案后,被执行人张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主动向汪某某转账153000元,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取得了汪某某的谅解。
丹江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张某某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在庄严肃穆的法庭里,目睹被告人张某某被带上法庭接受审判,聆听着法官的教育告诫,参加旁听的被执行人近距离感受到了“拒执”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内心受到了极大震撼。
为了达到“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义清对参与旁听的30余名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和法治教育,告诫参加旁听的被执行人要尊重法律,及时接受现实,切莫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并讲解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不如实申报财产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劝诫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同时,方义清又语重心长地从“自由账、经济账、诚信账、名誉账、消费账、事业账、健康账、家庭账、利益账、社会账”十个方面,为被执行人算清“执行风险账”,劝导他们正视问题、主动申报财产、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纷纷表示,充分认识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严重性,今后将会积极履行义务,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集中约谈后,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负责人张晓红宣布向部分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预拘留和拘留措施。经过旁听庭审、集中约谈和见证拘留后,大部分被执行人积极筹款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涉及案件25件,共出动警车6辆,出动警力50余人次。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共执行完毕案件6件,和解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142.8万元,预拘留7人,拘留6人,拘传16名被执行人及“特邀”18名被执行人到庭旁听两起拒执犯罪庭审,其中8名被执行人在接受警示教育后当场履行义务,承诺还款计划。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执行事关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丹江口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司法为民执行理念,充分利用司法拘留、执行和解、失信惩戒等手段,以高压态势彰显司法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用“真金白银”为胜诉当事人送上最期待的“夏日清凉”,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
来源:丹江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