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继我国多地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后,十堰也“官宣”加入“认房不认贷”行列,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0月8日,十堰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优化十堰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房屋所在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怎么确定自己名下有无成套住房?记者了解到,有相关需求的群众可到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