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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卖出生证的院长,服完刑成为医院“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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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16: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近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举报湖北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叶某某涉嫌贩卖出生证明一事引发关注。

对此,襄阳市卫健委昨天(7日)下午通报称,工作专班已进驻涉事医院,连夜询问了相关人员,并封存了相关资料作进一步核查。目前,涉事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医院院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接受调查。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官方通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贩卖婴儿”


举报人、打拐志愿者
讲述事件经过


《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是孩子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必备的依据和凭证。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告诉记者,早在去年,他就关注到有中介团伙利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办理出生证的信息。“他们会抛出一些话术话语,去分析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缺出生证,还是他有孩子要卖出等等,他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去甄别和判断,一旦有相应的客户他们就会私聊,进一步的沟通。”

在交流的过程中,这些中介会发来一些此前成功办理的案例,来获取客户的信任。不过,上官正义发现,前期接触的这几个中介,办理的都是假证。

今年6月,此前一直有联系的一位自称来自山东菏泽的中介又一次找到上官正义,告诉他湖北襄阳的一家医院可以办出生证,价格为96000元。

上官正义表示:“他发过来很多他办理的第七版的出生医学证明,之后我们去核实了,也查验了,是属实的。后来在这期间,他以为我是他潜在的客户,不断地给我发一些他此前办理成功的一些案例,包括他的客户上了户口给他反馈的户口本,他也会跟我一起分享。”

经过一段时间的互相“了解”,今年9月12日,上官正义和朋友一起,以想给“领养”的孩子办出生证为借口,再次联系到了这位山东的中介,并给中介提供了所谓的“孩子”的姓名等信息。

随后,在9月16日,中介通知他们去湖北襄阳健桥医院办理出生证。到医院后,一位自称是院长的女士接待了他们,并且询问了他们相关的问题。


院长:什么都是真实的,从头到尾。住院的、住院之前的在她那个地方有个登记本。网络系统上有你们的,住院系统有你们的,出院登记本有你们的。三网也都有你们的,出生证明网、防疫网、分娩网,全部都有你们的。

随后,他们跟随工作人员来到了医院的七楼办理相关手续。除了上述的各类登记证明,医院方面还能提供全国通用版本的疫苗接种本,并按照“真实”新生儿出生的流程完成“打疫苗”等全部的流程。甚至连采足底血的步骤,也可以通过加钱来完成,不需要孩子到场。

“如果我们不带孩子过去采足底血的话,加1万块钱,他们就可以安排其他的婴儿进行采集。”上官正义表示。


涉事院长服完刑回到医院:
成为健桥“奠基人”


官正义发布的暗访视频显示,湖北省襄阳市健桥医院包括院长在内的多名工作人员参与倒卖出生医学证明,该院院长叶某某因此进入公众视野。

院内介绍称,叶某某是襄阳健桥医院奠基人。

据媒体报道,现年55岁的叶某某有两副“面具”。10余年里,在叶某某的带领下,健桥医院由一家不景气的企业职工医院发展成为出生婴儿数一度排名襄阳市第三的妊娠服务“一条龙”医院;一些公立医院专家退休后来到该院继续行医。

但光鲜的背后充斥着各类违规和违法行为。

此前报道显示,2010年,叶某某将到医院就诊的病人带到家里,从事医疗活动,为孕妇杜某、潘某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从中牟利。

襄城区法院认为,叶某某违反国家计划生育制度,为他人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院判处叶某某拘役5个月。

服刑完后,叶某某又回到了102医院(102医院是湖北工业建筑总公司的职工医院,也是健桥医院的前身),还成为妇产科主任。职工医院改制成民营医院后,叶某某成为院长,医院大股东,占股80%。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2月29日,健桥医院因“未按照规定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术前讨论记录等医学文书”被罚4万元;因“擅自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 ”被罚2000元。

2020年12月4日,健桥医院被罚2000元。处罚通知书上载明的违法事实是: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从事检验工作并出具报告、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手续的护士从事消毒操作工作。

襄阳市卫健委官网查询显示,该公司曾在2019年至2023年间被行政处罚8次。

律师称院长或涉多个罪名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高华表示,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叶某某可能涉嫌多项罪名。

“首先,她十多年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进行非法引产手术,受到过刑事处罚。在《医师法》的规定中,这属于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规范。”杨高华介绍,按照《医师法》的规定,叶某某的医师执业证应该是被吊销了,不能从事一线执业医师工作,甚至还会面临整个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禁入处罚,比如不能担任健桥医院的院长。

襄阳卫健委再次通报(来源网络) 

杨高华表示,这类人员行业禁入的期限一般是5年直至终身,具体到不同情况,期限有弹性的。“比如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禁入期限会是终身。其他情况下,省卫健委根据规定的细则会作出不同轻重的裁量。如果她还在禁止期内,又违规担任医院院长,本人要再次面临行政处罚,医疗机构会被吊销行业许可。”

杨高华介绍,叶某某组织贩卖出生证明、疫苗本行为,可能涉嫌两个罪名。一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此项罪名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量刑在3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量化的标准来认定怎样算情节严重。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次数、贩卖证件的数量、持续的时间以及造成影响的恶劣程度。”

“如果贩卖出生证明过程中,叶某某及相关人员明知对应的婴儿是被拐卖儿童,还要为他人出具出生证、疫苗本,还可能会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的共犯。”杨高华介绍,拐卖儿童罪量刑是5年起步,最高可达死刑;最终要看警方调查结论,贩卖出生证明行为如果同时涉及上述两项罪名,将根据量刑最重的一项进行处罚。

“打拐人举报,这家医院曾贩卖两个婴儿。如果最后查实,量刑会在5到10年,如果随着深入调查,查实拐卖儿童3人以上,那就是10年以上量刑,最高会判死刑。”杨高华表示,上述所有可能涉及的罪名,都有待于根据警方最终调查结论来认定和处理。


    





   来源 | 央视网综合上游新闻、封面新闻、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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