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4年兵役登记通告
我国《兵役法》明确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名男性青年在年满18周岁时都要履行兵役登记义务。为全面做好十堰市2024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我市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常住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二)2024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全市集中登记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对极个别因特殊原因未及时登记的,可顺延至2024年6月30日。为避免因兵役登记影响个人考试、开学,适龄青年请尽快完成兵役登记。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所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考初检。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考初检,并依法作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等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批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放给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并前往兵役登记站办理年度审核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登记、核验的,经兵役登记机构同意,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可以代其进行登记、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处以罚款。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参军入伍。
网上兵役登记时,有参军意向并且符合基本应征条件的青年可同时申请参加上半年或下半年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可选择“仅兵役登记”或“暂缓应征”,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接受市民咨询。
十堰市征兵办:8467017,张湾区征兵办:8467460,茅箭区征兵办:8895070,郧阳区征兵办:7232861,郧西县征兵办:8467320,竹溪县征兵办:2726308,竹山县征兵办:4225155,房县征兵办:3224265,丹江口市征兵办:5223329,神农架林区征兵办:3332217,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装部:8319756,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武装部:566220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装部:8512320,湖北医药学院武装部:8891119,汉江师范学院武装部:8846055,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8126782,东风公司武装部:822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