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网友爆料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旅行社这样做,罚
返回列表
查看: 1043|回复: 0
收起左侧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旅行社这样做,罚

[复制链接]

312

主题

0

回帖

1089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1089
发表于 2024-3-28 16: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韶山桂林五日游”

全市招揽198名游客

不仅不收取团费

每人收取的100元押金

返程后还会全额返还

有这样的好事?


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

招揽旅游者的行为

违反了相关法规

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月26日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近年来查处的

旅游市场部分违法典型案例

以上就是其中之一


旅行社利用合同“套路”游客
罚!

2023年9月,执法人员发现房县某旅行社使用的合同文本中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在旅行途中,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甲方的人身伤亡、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负责通知保险公司立案,保险公司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与乙方签订的保险条款对甲方进行理赔,乙方的责任以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为限,乙方不承担任何保险金额之外的费用。”

乙方作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应对甲方的人身安全及行李物品承担保护和保管职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或者疏忽导致的上述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保险公司的责任不足以弥补甲方受损情况的,乙方应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补充。

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景区产品未明码标价
罚!

2023年5月,郧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景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其经营场所内货架上的商品、展示的服务项目均未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郧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景区整改,并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低于成本价招揽游客
罚!

2022年1月,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襄阳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房县门市部组织以“韶山桂林五日游”招揽游客参团。当事人在全市招揽198名游客,不收取团费,每人收取100元押金,并承诺返程后全额返还。

当事人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揽旅游者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行政处罚。

利用“虚假旅游”危害国家利益
罚!

2023年3月,执法人员发现丹江口市某旅行公司与部分2022“惠游湖北”消费券用户签订境内旅游合同,但实际未按照合同线路行程时间出游,套取财政发放旅游消费券,将所获收益的50%以微信转账方式返还给用券消费者。

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违规核销惠游湖北消费券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整改,收回违规核销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十堰晚报原创微信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天天开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收藏:10 | 帖子:789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719-520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