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通过有针对性地采取三级预防措施,可有效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损伤,例如改进生产工艺,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第二级预防,也称发病预防,是通过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例如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健康损害、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等,以便及时处理、有效治疗。
第三级预防,又称临床预防,是指对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给予积极治疗,并采取促进康复的各项措施。
预防职业病,保障职业人群身心健康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性的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有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健康保护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旨在不断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与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为劳动者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和条件,有效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应通过健康企业建设、争做“职业健康达人”、职业健康科普宣传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劳动者对体面劳动、健康工作的共识。
劳动者应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学习正确的职业健康知识,树立规范的职业健康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与工作方式,主动预防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