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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图书馆|关于取消图书逾期滞纳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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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1 16: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重要通知
/促进全民阅读 建设书香水都
 

各位读者:
为了创建信用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图书借阅体验,鼓励广大读者多读书,促进图书流通借阅效率,自2024年6月21日起,丹江口市图书馆将取消向读者收取图书逾期滞纳金,对此前借出的过期图书也将不再收取逾期滞纳金。
对之后借出的图书,图书馆将采取“超期停借”管理办法。如您有超过借阅期限仍未归还的图书,图书馆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止您继续借阅其他图书的权限,您需首先将超期图书全部归还,方可恢复借阅权限。
图书馆倡议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借阅规则,积极借书、提前续借、按时还书,共同营造良好和谐的借阅秩序。
 
相关问题解答Q&A

Q:取消逾期滞纳金后,文献的借阅期限是否有改变?

A:书刊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0天


Q:如果外借的文献已经逾期,需要到哪里办理归还手续?

A:可以到右岸文体中心新馆或大坝公园“均州书房的自助借还机办理归还手续。


Q:逾期书刊归还后,读者证仍然显示产生了滞纳金,怎么办?

A:如果读者证显示产生滞纳金,请大家带上读者证到门口服务台咨询工作人员办理取消滞纳金即可。

Q:如何查询自己的书刊借阅情况?

A:可以关注丹江口市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读者证绑定,绑定以后可以查询书刊借阅时间和进行续借,具体操作可以查看往期链接如下。

续借、查询!丹江口市图书馆微服务大厅开通啦!

(点击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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