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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市教育局发布
一、网报时间、确认点安排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4日15:00至9月29日15: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5日至9月30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
各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各县(市、区)报送材料时间为准。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三、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四、学历标准
五、普通话要求
六、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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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认定方式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在报名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2.在我市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八、现场确认
九、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申请人认定结果公示、查询以及证书领取的时间和方式我市各级认定机构在其发布的认定公告中已明确告知,请申请人见各认定机构的公告。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
现场确认结束后,经过资格审查、无犯罪记录查询、公示等工作流程,两个月内会在十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请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领取。
来源 | 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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