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本科层次)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等文件精神,丹江口市面向与本市签约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与计划
面向与丹江口市签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要求2023、2024年高校毕业已分配,且在乡镇卫生院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履约。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共招聘7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考生根据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签约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实行定向报名考核招聘,具体岗位见《丹江口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专项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与丹江口市签约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由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的同时由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丹江口市均州一路29号607室),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719-5228130。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丹江口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丹江口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专项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于规定时间到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核
1、考核工作由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核或信函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对考核合格人选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岗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取消招聘岗位。
七、公示、聘用
考生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水都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省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在“丹江口水都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公告由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9-5228130(市卫健局)、0719-5213039(市人社局)。
附件:1.《丹江口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专项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丹江口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专项招聘报名表(请识别二维码下载)
3.应聘丹江口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专项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请识别二维码下载)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